关于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QS-202211-GK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01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470000.00

¥0.00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且为2022-2023年度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磋商响应单位职工。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六、报名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楼SP1703室)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

2.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磋商文件售价:0。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报名联系电话:0575-85352613

6.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2)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http://www.stiq.org/,在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2日14:30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03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2日14:30在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楼SP1703室)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出席磋商会议。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       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有现场提交的,实行即交即走。本项目二次报价只能低于或同等于第一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文件请单独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          最终报价”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前不得开封”字样。请与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一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建议采用EMS)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投标地点。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楼SP1703室(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韩萍,联系电话:13989509672。

2.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

3.评标时如遇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提供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内。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http://www.stiq.org/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楼SP1703室);联系人:韩萍;联系电话:0575-85352613。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 址: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联系人: 钱敏

联系电话:0575-88409601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03

联系人:韩萍

联系电话:0575-85352613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

2022年11月30日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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