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浙江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为保护广大客户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同时也为您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服务,现将防疫期间我院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2月10日前,我院主要为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医疗器械、药品用品、食品保障等企业提供强制检定相关服务。

 

2.自2月3号起,我院通过“绍兴质检院”公众号、www.stiq.org、“浙里检”官网就计量强制检定、产品质量检测及计量校准等事项为大家提供网上委托服务业务。工作完成后,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并可采用电子报告、纸质报告快递、物流退样等方式实现全过程服务。

 

3.必须要到我院现场办理业务的,来院时,办事人员应当遵从我院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如有隐瞒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或来自湖北、温州、孙端、台州等地的客户,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我院,敬请谅解。

 

4.疫情防控期间,袍江接样点不受理业务,请将样品快递或送至上虞区沥海镇花宫道8号。

 

   5.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2020年2月2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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